当前位置: 首页  > 公共管理硕士(MPA)  > 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关于领取MPA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1-02   浏览量:

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以下事项,按时领取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。


  1、领取证书的人员为:通过2018年下半年答辩,通过校管理学分委会以及学校学术委员会,并已系统中填报学位信息,打印出《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表》的毕业生。


2、领取证书时间:请于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9日(周末除外)到MPA办公室领取学位证或毕业证。每天的领取时间为:9:00—11:30,15:00—17:00。请同学们务必在此时间内来领取,之后来领取的同学,请于下学期开学后再来领取。下学期来领取证书的同学,必须在1月6日前,在系统中打印《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表》,否则,系统关闭,将不能打印此表。


3、 在领取学位证时,每位同学必须提交《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表》一份。该表在各位同学的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打印(在系统中学位信息上报成功,方可以打印此表)。该表需交教育部备案,用于学位认证等目的,因此,不提交信息登记表者,不发学位证或毕业证

 

4、毕业证和学位证是重要的个人文件,请各位同学本人持身份证前来领取。若需委托他人领取的,则需提供委托书一份,以及委托人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。由于毕业证和学位证是唯一的,遗失不补,希望各位同学妥善保管毕业证和学位证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PA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1月2日